2010-2011-2学期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
各院(部)、各班级:
根据学院教学进程和工作安排,经研究决定2010-201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时间定于13周末-14周(
1.监考教师应按要求时间到教务处领取重修考试试卷,对因事不能监考者要向系部主任请假,由系部主任安排替换教师监考,外聘教师及兼职教师由相关系部负责通知。对无故不参加监考或迟到者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2.监考教师和考生应提前15分种到达指定的考场,考生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,(要求同一排考生间至少隔开两个座位,前后对齐),并出示员工证和有效身份证件,方能参加考试。
3.员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,须持有关证明报教务处批准,否则按旷考处理。
4.考试期间,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,如有违反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5.考试成绩上报:要求考后三日内上报教务处(428室),否则将影响到毕业生的离校;试卷交系部存档。
6.今年毕业生报名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员工,由系部负责通知员工提前返校参加考试,未及时返校和未报名参加重修的员工,本学期将不再组织考试,员工可参加下学期的重修课报名和考试。
以上规定请各系部认真传达至每位监考教师及考生,请全体监考教师和考生严格遵守。
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见教务处下发的《2010-2011-2学期重修考试安排表》。如有遗错请速到教务处查询。
教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