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计学字[2014]8号
关于给予陈子奇等34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陈子奇, 男,19岁,江苏徐州人,装饰13-5班员工;
蔡峻锋,男,19岁,贵州贵阳人,装饰13-5班员工;
李 辉, 男,20岁,江苏常州人,城规13-1班员工;
闫 青, 女,21岁,江苏徐州人,城规13-1班员工;
王都君,女,22岁,江苏徐州人,建设12-1班员工;
张 钦,男,20岁,江苏句容人,建设12-1班员工;
朱泽州,男,21岁,江苏泰州人,古建12-班员工;
范一楠,男,19岁,江苏海门人,建设13-4班员工;
胥连彪,男,21岁,江苏徐州人,建设13-4班员工;
徐超凡,男,21岁,江苏连云港人,建设13-4班员工;
叶长根,男,20岁,江苏徐州人,建设13-4班员工;
尤炳锟,男,19岁,江苏徐州人,建设13-4班员工;
张浩鹏,男,20岁,江苏徐州人,建设13-4班员工;
张靖恒,男,20岁,江苏江阴人,建设13-4班员工;
范 晔,男,20岁,河南周口人,装饰13-1班员工;
金晓奇,男,20岁,江苏江阴人,装饰13-1班员工;
王 洋,男,20岁,江苏车台人,装饰13-1班员工;
张康康,男,20岁,江苏南通人,装饰13-1班员工;
李 敖,男,19岁,江苏徐州人, 装饰13-1班员工;
王光伟,男,20岁,江苏徐州人, 装饰13-1班员工;
黄 浩,男,20岁,江苏涟水人, 装饰13-1班员工;
朱 健,男,19岁,江苏徐州人, 装饰13-1班员工;
高明扬,男,20岁,内蒙古赤峰人,装饰13-2班员工;
王春杰, 女,19岁,江苏南通人,装饰13-2班员工;
蔡志豪,男,19岁,江苏泰兴人,装饰13-2班员工;
印 斌,男,20岁,江苏泰兴人,装饰13-2班员工;
张 杰,男,19岁,江苏泰兴人,装饰13-2班员工;
狄 超,男,20岁,江苏南京人,建设12-4班员工;
张海涛,男,20岁,江苏连云港人,建设13-1班员工;
程玉金,男,22岁,江苏徐州人,建设13-1班员工;
王聪聪,男,20岁,江苏徐州人,建设13-1班员工;
张 胜,男,19岁,江苏盐城人,建设13-1班员工;
云菁茉,女,21岁,浙江温州人,建设13-2班员工;
布尔克提拜·玛木尔,男,21岁,新疆巴里人,装饰13-4班员工。
以上34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,未经请假擅自离校,导致2014年9月29、30日无故旷课,在同学中造成极坏影响。
为严肃校规校纪,根据《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十六条规定,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给予陈子奇等34名同学警告处分。
此决定。
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
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